「虎头埤观光发展新商机.青年活动中心及周边区域办理公开招商」
发布:20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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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虎头埤位於新化区虎头山山麓,因旁山势形状如虎耸峙而得名,清道光26年(西元1846年)由大目降庄民欧阳安创设,清同治6年(西元1867年),台湾知府周懋琦予以重修而成,迄今已166年,优美湖光山色引人入胜,具「台湾第一水库」之美称,欣赏其清晨之雾气蒙胧及黄昏之落日余晖,或是在埤中悠扬泛起一叶轻舟,皆有让人流连忘返的特殊风情,深具人文与历史价值。 为促进虎头埤风景区之观光发展,并提升住宿环境品质及推动风景区周边邻近区域之产业发展,市府预计将虎头埤风景区青年活动中心(3层客房50间,总楼地板面积为3,816.25平方公尺)及周边临湖区域,总计13,090平方公尺旅游服务区土地,以促参ROT及BOT方式,为期20年,委托民间业者整修兴建相关服务设施,作为旅馆、住宿、游客之旅游谘询、购物、餐饮、休憩及地方特产贩卖等使用,希望引进民间资金及专业的经营管理技巧,打造特有的观光休闲产业品牌。未来再配合市府年度办理的跨年三部曲及5月份阿勃勒花季等大型行销活动,并结合音乐、花海、日出日落和湖光山色等氛围,共同为新化地区带来观光发展的新商机。 「台南市新化区虎头埤风景区青年活动中心ROT暨周边设施BOT案」预计於4/30-7/29办理公告90天,相关招商讯息可参阅财政部推动促参司或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官网,欢迎各界投资业者踊跃参与投标。 【新闻联络人:观光旅游局观光事业科 陶国隆06-632223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