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马沙沟音乐节美食伴手礼摊商招募公告
发布:2013-08-07
1922
讯息内容
一.本活动前因天候因素顺延至8/16.17,场地配置部分调整,经检讨摊位配置(含公务摊位),目前尚有1~2个摊位可供美食摊商承租,意者请详下方附件资料,或洽本局府城观光科06-2991111分机7832 二.资格限制:以本市北门、学甲、将军、七股、佳里、西港地区在地美食伴手礼摊商为优先 三.设备提供及收费标准: 1.主办单位提供:3M*3M帐棚一顶,长条桌一张,椅子2张、摊商名称识别牌、基础用电及夜间照明。 (1)每摊位提供基本用电(110V/2插孔),限制5安培,不得使用电量大之电器如冰箱、烤箱、微波炉等项目(不提供24小时电力)。 (2)基本用电不另计费,摊商如有额外电力需求始需支付规定费用。 2.摊位租金缴纳及特殊用电收费 (1)本展售活动租金收入纳入本市市库,每摊租金为新台币2000元,请於确定报名成功後将租金缴入下列帐户: 户名: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代办经费专户 银行行库:台湾银行新营分行 银行代码:004 帐号:028-045-094-161 租金缴纳完成後请以mail回覆至信箱ilinghsu@mail.tainan.gov.tw或传真至06-2982800,确认设摊品牌名称、联络人、连络电话、汇款时间、汇款金额、帐号後五码等资料。 租金缴纳注意事项: *未获录取通知请勿迳行预先缴费。 *未於缴款截止日内完成缴交者,恕无法保留录取资格。 *如录取并完成租金缴款,不接受取消报名,报名前请审慎考量。 *租金缴纳完成後尚须签署本活动摊商管理办法切结书,如违反该管理办法遭撤除设 摊资格者亦不退回租金,并将可能失去未来参与执行单位所办理各项活动之机会。 (2)如有特殊用电需求,请於报名时即提出以利规划配电,并直接向本活动得标厂 商缴交用电费用,使用110伏特电力者,每摊酌收新台币250元,使用220伏特电力者,每摊酌收新台币500元。 *请於活动当日直接缴交用电费用给活动厂商,勿连同租金汇入市库,活动厂商会另开立收据予摊商收执。 四. 报名方式:请以传真(06-2982800)报名,回传报名表请务必来电(06-2991111分机7832)确认,始完成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