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学甲之美摄影比赛将於4/15截止收件罗,各位热爱摄影的朋友,赶快把握最後时间输出你最满意的学甲之美照片吧!
发布: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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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一、比赛主题 1.学甲区蜀葵赏花景点风光(03/01学甲蜀葵节-光华里办公处) *最佳赏花期程2/15-3/31 2.慈济宫上白礁活动(4/10) 3.学甲区景点风光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台南市政府 辅导单位: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主办单位:学甲区公所 协办单位:台南市摄影学会 二、比赛时程 收件截止日期:2014/4/15下午5:00。 获奖公布:2014/4/22於台南市学甲区公所网站公告,网址如下:http://web2.tainan.gov.tw/Syuejia/。 颁奖日期:2014/西瓜节活动(约於4月下旬或5月初)再另行通知得奖者。 三、作品规格 一律以8×12寸之彩色照片缴交,不得裱框、翻拍拷贝、裁切格放、电脑合成、参加作品 张数不限。(需提供像素1000万以上、解析度300dpi之JPG档) 四、交件办法 邮寄缴件:填妥报名表後,贴於作品背面连同作品电子档光碟挂号邮寄至726台南市学甲区华宗路313号,学甲区公所「学甲之美」摄影比赛活动小组收。 现场缴件:填妥报名表後,贴於作品背面连同作品电子档光碟送至学甲区公所服务台。(台南市学甲区华宗路313号) 五、评审:委由台南市摄影学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 六、比赛奖项 第一名1名:奖金新台币壹万元整及奖座一座。 第二名1名:奖金新台币陆仟元整及奖座一座。 第三名1名:奖金新台币参仟元整及奖座一座。 佳作奖3名:奖金新台币壹仟元整及奖座一座。 入选奖10名:纪念品及奖座一座。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之原创版权所有,严禁翻拍、转贴、剽窃或抄袭。如有剽窃他人之情事,经查证属实,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赛与得奖资格并追回奖品,所产生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担,与主办单位无关。 2.主办单位拥有对参赛作品审查之权利。严禁内容涉及侵害他人着作财产权、暴力或有妨碍社会正当风气之图像或文字。 3.参赛作品其原始底片及档案之着作权全部归属学甲区公所所有,参赛人须签署该作品着作权让渡书,且学甲区公所保有修改、复制、使用之权利。并有权依着作权法行使一切重制及无限次数公开发表、展示、发行、制作输出图、印制及相关权利,均不另计酬。 4.参赛作品均不退件。 5.每位参赛人得奖作品(前三名)限得一件。 6.凡参赛者即视同承认本简章之各项规定,未尽事宜,主办单位有权适时修正补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