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台南美食节系列活动:主题短片徵件计画
发布: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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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壹、台南美食节活动说明 承续过去3年台南美食节办理之经验,「2014台南美食节」开始将以主题推荐型式,带领民众更加深入了解认识台南美食,今年特别选出以「冰菓室」、「清烫牛肉」、「虱目鱼」为三大主题,预计系列活动将於10月~12月办理,将规画制作美食地图及主题相关活动,亦欢迎各主题店家踊跃参与(请参见本须知附件4表格填写回传),於此以主题短片徵件为「2014台南美食节」开跑暖身。 贰、主题短片徵件活动目的 为推广形塑台南观光的形象,推出主题短片徵件计画,希望透过影像的呈现,运用视觉语言,制作诠释台南美食、旅游为主题的短篇形象影片,透过呈现不同主题的多元画面,从中寻找「美食」、「文化」、「故事」、「情感」及「生活」间错综交织的在地脉络,让更多民众可透过影片的拍摄与阅读更加认识了解台南的多元面貌,引领游客以不一样的层次与角度观看台南,从「心」旅游台南。参赛之短片未来也将规划应用於台南相关主题推广使用。 参、主办单位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肆、报名资格及时程 一、报名资格 (一)凡喜好影像创作或对台南(美食、旅游)有独特情感之民众皆可参与,不限年龄、国籍、性别与职业。 (二)每位参赛者每个主题以1件参赛作品为上限。(请详阅本须知第伍条「作品格式」) 。 (三)参赛者需事先详阅本须知第捌条「作品播放授权事宜」,并签署「作品播放授权同意书」。 二、报名时程: (一)报名收件:2014年8月1日(五)~ 9月22日(一) (二)预计评选时间:2014年9月24日(三) ~ 10月15日(三) (三)预计得奖公告:2014年10月 *以上报名及比赛时间,主办单位有异动之权利,时间若有调整,将於官方网站公告,请参赛者密切注意。 伍、作品格式 一、作品主题:四个主题择一创作,短片内容由参赛者自由发挥。 (一)台南美食「冰菓室」主题。 (二)台南美食「清烫牛肉」主题。 (三)台南美食「虱目鱼」主题。 (四)其他台南美食主题。 二、作品长度:同一作品需剪辑成两种长度。 (一)片长60秒~300秒(含片头及片尾)。 (二)片长30秒。 三、作品规格与规范: (一)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摄皆可,档案格式以MPG、MPEG、AVI、WMV、MOV为限,影片解析度最低要求1280 × 720 像素以上。 (二)作品不限语言。(请参赛者能适度於作品内加入字幕,便於观众欣赏) (三)参赛作品之画面需有「作品名称」,并请於片尾加入「2014台南美食节系列活动:主题短片徵件计画」之字幕及本局名称、LOGO。 ※ 本局LOGO下载位置: http://ppt.cc/~4xb 。 (四)徵件属公益性质,作品内容之呈现请以特定主题概念性之推广,尽量避免刻意宣传单一店家或品牌。 (五)参赛者必须保留1280 × 720像素以上原始未压缩之档案或素材,以利得奖作品缴交送件,供本局其他非营利性目的之相关权利使用。 四、投寄规定:作品请以DVD光碟一式3份缴交(两种长度影片原则存放於同一片光碟中),连同所填写的「参赛报名表」(如附件1)及「短片播放授权同意书」(如附件2),以挂号方式邮寄至「708 台南市安平区永华路二段6号,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主题短片徵件小组(标示参加组别)」收。(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陆、评审方式 一、评分标准:主题掌握与表现形式(30%)、创意呈现(30%)、制作技巧(20%)、影像品质及音/配乐(20%)。 二、由执行单位聘请影像艺术专家学者、视觉传达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及机关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就上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三、作品如均未达水准,得由评审委员会决定从缺或不足额入选。 柒、奖励方式 一、奖励名额:(共计17名) (一)共分为4组徵件:「冰菓室」、「清烫牛肉」、「虱目鱼」、「其他台南美食」。 (二)每组金赏1名:各颁发新台币3万元整。(预计4个名额) (三)每组优秀赏数名:各颁发新台币1万元整。(预计12个名额) (四)人气赏1名:於比赛结果公布後,本局将依组别/主题,安排特定日期发布得奖影片於本局脸书粉丝团,预计分别进行14天之人气投票,以发布文章按赞及转贴总数最高者得奖,颁发新台币5千元整。 二、得奖公布: 得奖作品预计103年10月於台南观光网站(tour.tainan.gov.tw)公布,并另通知得奖者领奖日期、地点。 捌、作品播放授权事宜: 参赛者於送件同时,应签立「作品播放授权同意书」,同意将作品供本案件於活动推广及公开展示播放、公布、上网等及有为其他一切着作权财产权利用行为之权利使用,参选者不得提出异议。 一、 作品创作智慧财产权注意事项: (一) 音乐素材:自行创作或合法取得授权之音乐。 (二) 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名人为短片之主角影像,均需获当事人肖像权之授权。 (三) 影像素材:不限,惟如使用他人(单位)作品之影像画面,均需获当事人(单位)之授权。 二、 得奖後着作授权: (一)参赛者於作品得奖後,需签署(附件3)专属着作权授权同意书,同意参赛作品授权条款释出影片,并同缴交原始未压缩之档案或素材,并永久无偿授权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使用,范围如下:参赛者应授权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利用参赛作品於国内外散布、改作、公开传输、公开播送及公开上映。 (二)参赛作品有利用他人着作或权利时,参赛者应取得该着作之着作财产权人或权利人同意其着作或权利於参赛作品中,依授权条款授权,并提供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宣传使用,范围包括利用参赛作品於国内外散布、改作、公开传输、公开播送及公开上映。 (三)主办单位认为参赛者违反本须知第捌条「着作财产权事宜」、第一款「着作授权」之(一)、(二)、(三)项规定者,得迳取消参赛、入围或得奖资格,自平台移除其作品,并追回其已领取之奖状、奖金、奖品。 玖、注意事项 一、凡报名参加者,即表示同意且接受本竞赛之各项内容及规定。 二、参赛者保证所有填写或提送之资料内容属实并无伪造情事,亦无冒用盗用任何第三人之资料,如有虚伪隐匿情事,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如其为得奖者,并取消得奖资格,收回奖品及相关证明。如有致损害於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参赛者应负一切民刑事责任;其他因填写资料错误活动单位无法通知其得奖讯息时,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不负任何责任。 三、参赛者同意依本活动徵选办法检举并证实确有该等情事後,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得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并由参赛者之规定参赛,如有抄袭仿冒之情事,经评审决议认定,或遭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如遇作品主题不符、违反善良社会风俗、暴力或网路报名资料填写不完整、档案格式不完整,以致影片无法观看,主办单位将以弃权论,并不另行通知。 五、参赛作品及文件可亲送至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旅游服务科),亦可以挂号邮寄(邮戳为凭)送交。所有运送费用请参赛者自行负担,缴交作品需连同报名表及着作权授权同意书应於规定期限前送达(以邮戳为凭),逾时未缴交即取消资格。 六、本活动注意事项载明於本活动实施计画中,参加者於参加本活动之同时,即同意接受本活动注意事项之规范。如有违反本活动注意事项之行为,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得取消其参加或得奖资格,并对於任何破坏本活动之行为,主办单位保留相关权利。 七、得奖作品除颁发奖金外,不另支付稿费或版税等酬劳;奖金须依税法相关规定预扣缴所得税,依税法规定,奖项所得将列入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处应於得奖者竞赛给付总奖金超过20,000元者需按给付奖金总全额代扣10%税金。奖金采赛後电汇方式颁发,得奖人需依规定填写并缴交相关领据(并并同提供得奖者个人存簿影本封面,供电汇资料登录使用)方可领奖。若不愿意配合或无法於103年12月10日前缴齐相关资料,则视为自动弃权,不具得奖资格。 八、主办单位保留修改、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办法及修正奖项数量之权利。 九、如有任何因电脑、网路、电话、技术或不可归责於主办单位之事由,而使得奖者所寄出之资料有迟延、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之情况,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得奖者亦不得因此异议。 拾、联络方式: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旅游服务科) 地址:708 台南市安平区永华路二段6号 电话:(06)299-1111分机7831,主题短片徵件小组 林小姐 传真:(06)298-2800 E-mail信箱:tainantourservice@gmail.com 官方网站:台南观光(http://tour.tainan.gov.tw/) FB粉丝团:台南旅游(https://www.facebook.com/traveltainan) 拾壹、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