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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观光自行车 2月11日正式收费

发布: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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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台南市政府为推广民众搭乘大众运输,落实低碳城市政策,在整体规划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之前,由观光旅游局103年2月先於安平区试办观光自行车租赁系统,经过试营运期间的免费体验後,该系统将自今(104)年2月11日正式采收费方式上路。 观光旅游局局长王时思表示,安平每逢假日人潮众多,是推广低碳旅游的重点区域,安平观光自行车租赁系统於103年2月推出以来,一方面宣导访客骑乘自行车逛小城的习惯,一方面测试设备及系统之运作,并收集民众使用意见,藉以了解系统运作及使用者实际需求。经测试,系统所有功能已稳定顺利运转,依使用者付费原则,系统将自2月11日(三)起开始正式收费营运,提供60辆自行车供游客使用,收费标准及租借规则如下: 1. 租借时间及费率:每辆每次新台币一百元,并应於翌日零时前归还;逾时归还者,依原费率加计费用。提供一卡租借多台的自行车租借服务。 2. 付费方式:一卡通、信用卡、悠游卡或其他经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指定之方式。 3. 认证方式:租赁资讯站采手机号码认证,请备妥手机。 相关租借问题可拨打服务专线:0988-865215 或洽询安平旅游服务中心(06)228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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