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台南美食节新锐导演国际短片创作大赛」,总奖金达新台币50万元,最高奖项可独得新台币20万元,欢迎踊跃投稿 !
发布: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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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2015台南美食节:新锐导演国际短片创作大赛 徵件办法 壹、主旨 「台南美食节」迈入第五年,为推广台南美食文化形象,故举办短片创作大赛,期以台南美食为主题拍摄短片,让创作者深入诠释台南之美外;再藉由网路的传播,让更多网友透过主题短片更加认识了解台南多元的美食风貌。 贰、指导单位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参、主办单位 大数沟通有限公司 肆、协办单位 in微创 伍、赞助单位 陆、徵件主题 两个主题择一创作,短片内容由参赛者自由发挥。 1、 「府城食光记忆」主题。 说明:牛肉汤、虾卷、霜淇淋…,关於台南美味,传统、创新小吃店家比比皆是,不论身处何地,不同人都有自己的府城美食故事以及心中记忆的府城味。味觉与人情联结的美好体验、或是职人掌厨带给你的精神感动,都可以是本主题的内容。 2、 「异乡人家乡味」主题。 说明:台南日和的气候,温暖的人情,塑造了独到魅力,从古至今不断有多国人士到此造访,近来亦多有岛内移民受吸引落地生根。本主题可以用外来游客角度去呈现台南美食的非在地观点;或异乡人投身台南的美食产业,进而把异乡变家乡的甘苦趣闻,呈现台南美食兼容并蓄的光谱底藴。 柒、报名资格及时程 一、报名资格 (一) 具短片或短片以上相关制作经验并喜爱台南美食之民众,不限年龄、国籍、性别与职业,皆可参与。 (二)每组参赛者两个主题皆可报名,亦不限制参赛作品数量。 (三)参赛者需事先详阅本简章说明,并同意签署附件所有授权与同意书。 (四) 请以单一自然人为报名单位,不接受以公司行号名义报名。若集体创作需推派一人为报名人,如涉奖金发给,将汇入报名人帐户,亦以报名人为奖金之纳税义务人。 二、报名时程: (一)报名收件:2015年6月17日(三)~ 7月31日(五) 23:59 (二)网路初选时间:2015年8月5日(三) ~ 8月17日(一) 早上10点 (三)网路初选入围公告:2015年8月 17日(一) 下午6时前 (四)评审决选时间:2015年8月17日(一) ~ 8月26日(三) (五)得奖公告:2015年8月28日(五) *以上报名及比赛时间,主办单位有异动之权利,时间若有调整,请以2015年7月1日上线之官方网站公告,请参赛者密切注意。 捌、作品格式 一、作品长度:片长30秒~300秒(含片头及片尾)。 二、作品规格与规范: (一)作品须为活动公告後完成之作品,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摄皆可,档案格式以 MP4、MPEG为限,影片解析度最低要求1280 × 720 像素以上。 (二)作品不限语言,但请於作品内加入繁体中文字幕,便於观众欣赏。 (三)参赛作品之画面需有作品名称以及工作人员表,并请於片尾加入台南市市 徽、「2015台南美食节」(大字样)、「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小字样)。 市徽下载位置:http:// www.tainan.gov.tw/tainan/download.asp?nsub=G1A400 (四)徵件属公益性质,作品内容之呈现请以特定主题概念性之推广,尽量避免刻 意宣传单一店家或品牌。 (五)因本竞赛为短片拍摄性质恕不接受全片皆由动画呈现作品。 三、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作品收件後,in微创将协助开设会员帐号并提供密码,使用报名人 名义上架,作品将公开呈现於in微创专属页面。 (一)网路报名:将影片档案自行上传至云端硬碟(如google drive、Dropbox 等),产生之下载连结连同以下资料: 1.「参赛报名表」(附件1,请亲签附上扫描档) 2.「作品播放授权同意书」(附件2,请亲签附上扫描档) 3.「专属着作权授权同意书」(附件3,请亲签附上扫描档) 4.「in微创会员同意书」(附件4,请亲签附上扫描档) 5.导演照片一张(jpg格式,尺寸比例宽度150px长度150px以上) 6.海报或主视觉一张(jpg格式,尺寸比例宽度488 px长度528px以上) 7.剧照1~8张 (jpg格式,尺寸不限) Email至service@inmovie.com.tw,主旨请写「2015台南美食节徵件报名 「府城食光记忆」/「异乡人家乡味」组XX队」。 范例:2015台南美食节徵件报名异乡人「异乡人家乡味」组OOO队。 (二)书面报名: 作品、导演照片、海报、剧照请烧录成DVD光碟1份;连同纸本报名表、 作品播放、专属着作权、in微创会员同意书一同缴交,以挂号方式邮寄 至「10452台北市中山区民权西路53号14楼,in微创收。 不论网路报名或书面报名如以上资料不完备或是逾期(寄件时间、邮戳为 凭)视同未完成报名手续,不以予参赛资格。收到档案三个工作天内Email 联系是否报名成功并提供in微创会员密码供确认作品页面。 玖、评审方式 一、作品将分为三阶段进行评审: (一) 网路初选 1. 计分方式:每一部作品将发表於in微创专属页面,统计该页面作品按 赞分享,最後取得分高者为优胜。 2. 计分公式:「作品点阅数」X 1 分+「赞」X5分。 *定义:「作品点阅数」为同一ip点阅浏览作品页面一次视为1分,将锁定ip计分,但不限制点阅多部作品。 「赞」为登入个人Facebook帐号,按作品一次赞得5分,不限制按赞 多部作品。 3. 计分截止将公告网页截图以示公正。 4. 将於8月17日下午6时前取作品总分前20名者,公告入围名单於活动官方网站及脸书。进入专业评审决选。 (二) 专业评审决选 计分方式:邀请专业评选与台南地方代表组成团队,针对两个主题影片分 组评比,占比给分为:主题意象40%、创意呈现30%、技术表现30%。 (三) 网路人气奖 1.计分方式:8月26日早上10点前,网路人气计分最高者获奖。 2.计分公式:「作品点阅数」X 1 分+「赞」X5分,同网路初选。 3.计分截止将公告网页截图以示公正。 二、专业评审决选部份由in微创聘请影像艺术专家学者、视觉传达相关领域专 家学者及机关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就上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三、作品如均未达水准,得由评审委员会决定从缺或不足额入选。 四、各项得奖者不得重覆,专业评审决选奖项若遇得分数相同者,将再由评审投 票评选较优者;网路人气奖项同分则由in微创指派公正第三方代表抽签, 决定得奖顺序。 五、给奖将采备取制,如得奖者放弃、拒领奖项、或是检举後判定失去得奖资 格,将由下一顺位分数者递补领奖。 拾、给奖方式 2015年8月28日公告得奖名单於活动官方网站及脸书,并个别通知得奖者,并联系相关领奖事宜。奖金由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发放,采赛後电汇方式颁发,得奖人需依规定填写并缴交相关领据并并同提供得奖者个人存簿影本封面、身份证正反面影本,供电汇资料登录使用)方可领奖。 公布後二周,得奖者需缴齐相关领据文件,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得奖资格。进行候补递补者缴交领据文件作业,递补缴交作业为期二周,逾期仍未补满则视为从缺不补;进入请款作业,作业时间一个月内得奖奖金可完成拨款。 拾壹、奖励方式 一、奖励名额:(共计9名) (一)不分组首奖1名:颁发新台币20万元整。 (二)「府城食光记忆」组金奖1名:颁发新台币10万元整。 (三)「异乡人家乡味」组金奖1名:颁发新台币10万元整。 (四)网路人气奖1名:颁发新台币5万元整。 (五)佳作奖5名:颁发新台币1万元整。 拾贰、作品播放授权事宜 参赛者於送件同时,应签立「作品播放授权同意书」(附件2),同意将作品供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及in微创於活动推广及公开展示播放、公布、上网等及有为其他一切着作权财产权利用行为之权利使用,参选者不得提出异议。 一、作品创作智慧财产权注意事项: (一)音乐素材:自行创作或合法取得授权之音乐。 (二)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名人为短片之主角影像,均需获当事人肖像权 之授权。 (三)影像素材:不限,惟如使用他人(单位)作品之影像画面,均需获当事人(单 位)之授权。 二、得奖後着作授权: (一)参赛者之作品需签署专属着作权授权同意书(附件3),同意参赛作品授权条款释出影片,并同缴交原始未压缩之档案或素材,并永久无偿授权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使用,范围如下:参赛者应授权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利用参赛作品於国内外散布、改作、公开传输、公开播送及公开上映。 (二)参赛作品有利用他人着作或权利时,参赛者应取得该着作之着作财产权人或权利人同意其着作或权利於参赛作品中,依授权条款授权,并提供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宣传使用,范围包括利用参赛作品於国内外散布、改作、公开传输、公开播送及公开上映。 (三)公布得奖名单後,主办单位将开始运用得奖作品进行参赛办法所约定范围之各式宣传活动,如有参赛得奖作品因故声明放弃得奖资格或被取消得奖资格,主办单位将於收到声明或确认取消资格後三个工作日,停止使用该作品,惟已经传播且无法回收之运用不在此限。 拾参、注意事项 一、凡报名参加者,即表示同意且接受本竞赛之各项内容及规定。 二、参赛者保证所有填写或提送之资料内容属实并无伪造情事,亦无冒用盗用任何第三人之资料,如有虚伪隐匿情事,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如其为得奖者,并取消得奖资格,收回奖品及相关证明。如有致损害於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in微创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参赛者应负一切民刑事责任;其他因填写资料错误导致活动单位无法顺利发表作品或通知其得奖讯息时,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in微创不负任何责任。 三、如参赛作品有违反着作权、抄袭、非法灌票等影响比赛结果之异议,最迟於得奖公布後五个工作天内,来信至in微创客服信箱service@inmovie.com.tw说明,以利厘清得奖资格。 四、参赛作品遭检举且主办单位查证确有违规情事者,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in微创得以取消其参赛、入围或得奖资格,并自in微创平台移除其作品,追回其已领取之奖状、奖金、奖品。 五、如遇作品主题不符、违反善良社会风俗、暴力或网路报名资料填写不完整、档案格式不完整,以致影片无法观看,主办单位将以弃权论,并不另行通知。 六、参赛作品及文件所有寄送费用请参赛者自行负担,缴交作品需连同报名表及着作权授权同意书应於规定期限前送达(以寄件时间与邮戳为凭),逾时未缴交即取消资格,送件作品无论得奖与否皆一律无法退回,请自行留档备份。 七、本活动注意事项载明於本活动实施计画中,参加者於参加本活动之同时,即同意接受本活动注意事项之规范。如有违反本活动注意事项之行为,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与in微创得取消其参加或得奖资格,并对於任何破坏本活动之行为,主办单位保留相关权利。 八、得奖作品除颁发奖金外,不另支付稿费或版税等酬劳;奖金须依税法相关规定预扣缴所得税,依税法规定,奖项所得将列入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处应於得奖者竞赛给付总奖金超过20,000元者需按给付奖金总全额代扣10%税金。 九、主办单位保留修改、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办法及修正奖项数量之权利。 十、如有任何因电脑、网路、电话、技术或不可归责於主办单位之事由,而使得奖者所寄出之资料有迟延、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之情况,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得奖者亦不得因此异议。 拾肆、联络方式: in微创 地址:10452台北市中山区民权西路53号14楼 电话:(02)2596-2866分机635,主题短片徵件小组 程小姐 传真:(02)2596-4829 E-mail信箱:service@inmovie.com.tw 官方网站:in微创 (http:// http://www.inmovie.com.tw/) FB粉丝团:in微创(https:// www.facebook.com/inmovietw) 拾伍、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补充,依活动官网公告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