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好物形象识别系统,即日起受理申请
发布: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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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为行销台南物产,结合实体特色店家或网路平台,共同行销与展售台南物产及伴手礼,推出「台南好物形象识别系统」(以下简称台南好物形象),即日起开放业者申请授权。通过申请的业者将可无偿使用「台南好物形象」中的各项logo、图样等,可运用於室内外招牌、柜台、产品专柜、旗帜、文宣…等处,用以增加台南物产的辨识度,吸引消费者注意,也促进购买意愿。 观光旅游局表示,台南美食伴手礼已有全国性的知名度,为了让消费者可更容易辨识或找到台南优质的物产,特别推出「台南好物形象」,申请资格为合法登记且以零售、餐饮、观光相关服务业或经观旅局审查同意之业者,且至少展售8种以上台南加工农特产品或伴手礼,其产品需为营业登记地址位於台南市之团体、工厂、公司所生产符合卫生食品安全规范之食品,或曾入选台南市经济发展局百家好店或观光旅游局伴手礼型录之商品。对於消费者而言,「台南好物」也表示该业者集结了8项以上台南在地生产的优质产品,便於消费者辨识与安心选购。目前已有业者表达参与意愿,包括位於台南火车站旁的「南台科技大学附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因贩售多项台南优质物产,已向观旅局提出申请,通过後该园区将配合於门面设置「台南好物」招牌,加强园区贩售台南在地好物的识别度。 「台南好物形象」主要视觉是以台南老屋的铁花窗结合藤礼篮为发想,以甲骨文的「台」、「南」笔划融入铁窗,并展现出礼物的形象,代表着台南的「好物」、「好礼」形象,欢迎业者踊跃申请授权,期待透过所有业者的通力合作,共同打造「台南物产」的品牌意象。有关「台南好物形象识别系统」的运用说明与授权规范,请至台南观光 (tour.tainan.gov.tw)公开资讯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