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即时通讯管道传达讯息,请各旅宿业提供联系窗口(1名)之手机号码及电邮信箱回复本局
发布: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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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主旨:为建立即时通讯管道传达重要相关讯息,请各旅宿业提供联系窗口(1名)之手机号码及电邮信箱,以利本局发送简讯及电子邮件,请查照。
说明:
一、为迅速传达重要即时资讯,本局拟建立手机企业简讯及台湾旅宿网Email系统发送讯息。检附旅宿业联络窗口调查表乙份,请各旅宿业尽速填复本局(传真:06-6356572,E-mail:smileguan@mail.tainan.gov.tw),嗣後如手机号码或电邮信箱有异动,亦请及时通知本局,以维贵业权益。
二、各旅宿业所提供之相关资料仅限於本局蒐集目的及用途内使用,不会提供其他第三方单位使用,本局亦将遵循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蒐集、处理及利用。
如有任何疑问,请来电观光事业科06-6350192陈小姐询问。
说明:
一、为迅速传达重要即时资讯,本局拟建立手机企业简讯及台湾旅宿网Email系统发送讯息。检附旅宿业联络窗口调查表乙份,请各旅宿业尽速填复本局(传真:06-6356572,E-mail:smileguan@mail.tainan.gov.tw),嗣後如手机号码或电邮信箱有异动,亦请及时通知本局,以维贵业权益。
二、各旅宿业所提供之相关资料仅限於本局蒐集目的及用途内使用,不会提供其他第三方单位使用,本局亦将遵循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蒐集、处理及利用。
如有任何疑问,请来电观光事业科06-6350192陈小姐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