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台南轻旅‧自由自游》旅行游程徵件得奖通知
发布:2017-09-07
1744
讯息内容
敬请2017《台南轻旅‧自由自游》旅行游程徵件投稿作品得奖者於106年9月15日前填写「领据」後,备妥「领据正本」及得奖人「存摺影本」以信件方式寄送或亲送至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请注明2017《台南轻旅‧自由自游》旅行游程徵件),俾利办理後续颁发奖金及奖状作业。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 得奖作者均可获得由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颁发之奖状,其奖状得奖
作者姓名及寄送地均以原投稿时所填列之资料为寄送对象(处), 如需修改请於106年9月15日前联系本案连络人。 - 为避免冒领情事发生,请得奖人於领据下方注明原得奖作品填写之联
络电话及e-mail,俾利核对身份,若因无法辨识或无注明…等 无法确认身份者,则俟确认身份後再行发放奖金及奖状。 - 本奖金仅限於得奖者本人领奖,并得依税法规定办理扣缴。相关文件
应由得奖者本人亲自签属,严禁亲友代为签属或领奖,如涉相关法律 问题则由签署人自行负责,并须负责赔偿机关所有损失。如为多人共 同投稿,应由共同作者同意并签属共同作者代表同意书後,推派一名 代表领奖及签署相关资料。 - 俟本局行政程序处理完结後,奖状将以邮寄方式寄出(亦可於上班时
间亲领,请先告知),寄送地址为报名表或领据上填写之地址, 如需更改寄送地址,请於领据空白处明显标注,奖金以电汇方式至所 提供之存摺影本帐号(本局不负因寄送而延伸之相关责任)。 - 本案所蒐集之个人资料仅用於本案核对身份、发放奖金及奖状…等相
关行政事项之用途。 - 得奖名单及相关表格档案可迳至台南旅游网查询下载。
- 本奖金仅限於得奖者本人领奖,并得依税法规定办理扣缴。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