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运河追忆之旅,老照片募集活动开跑 总奖金150,000元!
发布: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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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现今的台南五期重划区,古早时期是一片汪洋的台江内海,安平区一带从当年的渔村、成为重要商渔港以及近代海埔新生地,为了衔接这片新生的区域,发展为现代城市的生活机能,开始进行大规模造桥铺路的工程,因此运河不再具备航运功能。虽然功能不同以往但仍是城市中重要的景观,持续陪伴着台南府城的变化。
近年,随着台南观光蓬勃发展,安平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观光热点,而充满历史味道的台南运河也逐渐蜕变为重要旅游动线。台南市政府近年来努力推动运河观光,从改善运河水质、增加运河周边景观步道、公园造景。今年底以前,观光旅游局更将加入游河的观光船元素,带大家用不同的视角看美丽且充满故事的安平运河,赋予台南运河不同观光风貌。
观光旅游局表示,沿着台南运河缓行,可想像着前人在这片水路交错的土地上生活的情景;虽然周边景观时至今日已物换星移,却因为她一直都在,怀抱着新生的土地,可连结起近百年来的记忆。相信未来透过乘船听故事,以图像今昔对照,从船上的视角想像台南丰富的人文、历史,令旅人感受岁月年华的转变,能让这条运河更显充沛的生命力。
为此,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特别举办此次「台南运河忆古今」-老照片募集活动,欢迎外地游客、在地居民於今(106)年12月20日前踊跃提供曾於台南运河不同阶段中所留下的历史人文风情及水路沿线景观照片,并附上约200个字的老照片图文故事说明,入选照片每张将可获新台币3000元奖金。整体募集成果将由观光旅游局透过文宣制作或展览等方式,与大家共同寻回逾90岁运河的老记忆,让台南运河的观光旅游更可展现在地文化的深度。
「活动名称」:台南运河忆古今-老照片募集
「照片募集期间」:自即日起至106年12月20日止
「照片主题」:安平运河所经过之沿岸风貌、桥梁及其他相关设施具有历史人文或故事性等。
「照片年代」:如西元1903年前古运河时期、西元1926年今运河竣工後(如:载客之公共汽船、渔船进出等)、西元1980年代为发展五期重划区陆续所兴建之桥梁竣工前後年代等。
「活动奖金」:经评审选出50张照片,每张入选照片可获得新台币3000元,每位参加者最多可入选五张,个人最高可获得新台币1万5千元。
更多详细活动办法及相关规范请至台南旅游网:https://www.twtainan.net/或「台南旅游」脸书粉丝团:https://www.facebook.com/traveltainan查询,或电洽06-6353226 潘先生 (平日)。
本活动办法修改历程:106年11月14日修订第十条活动规范第2点之(2)及新增第2点之(3),并删除同条第4点及第6点。
近年,随着台南观光蓬勃发展,安平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观光热点,而充满历史味道的台南运河也逐渐蜕变为重要旅游动线。台南市政府近年来努力推动运河观光,从改善运河水质、增加运河周边景观步道、公园造景。今年底以前,观光旅游局更将加入游河的观光船元素,带大家用不同的视角看美丽且充满故事的安平运河,赋予台南运河不同观光风貌。
观光旅游局表示,沿着台南运河缓行,可想像着前人在这片水路交错的土地上生活的情景;虽然周边景观时至今日已物换星移,却因为她一直都在,怀抱着新生的土地,可连结起近百年来的记忆。相信未来透过乘船听故事,以图像今昔对照,从船上的视角想像台南丰富的人文、历史,令旅人感受岁月年华的转变,能让这条运河更显充沛的生命力。
为此,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特别举办此次「台南运河忆古今」-老照片募集活动,欢迎外地游客、在地居民於今(106)年12月20日前踊跃提供曾於台南运河不同阶段中所留下的历史人文风情及水路沿线景观照片,并附上约200个字的老照片图文故事说明,入选照片每张将可获新台币3000元奖金。整体募集成果将由观光旅游局透过文宣制作或展览等方式,与大家共同寻回逾90岁运河的老记忆,让台南运河的观光旅游更可展现在地文化的深度。
「活动名称」:台南运河忆古今-老照片募集
「照片募集期间」:自即日起至106年12月20日止
「照片主题」:安平运河所经过之沿岸风貌、桥梁及其他相关设施具有历史人文或故事性等。
「照片年代」:如西元1903年前古运河时期、西元1926年今运河竣工後(如:载客之公共汽船、渔船进出等)、西元1980年代为发展五期重划区陆续所兴建之桥梁竣工前後年代等。
「活动奖金」:经评审选出50张照片,每张入选照片可获得新台币3000元,每位参加者最多可入选五张,个人最高可获得新台币1万5千元。
更多详细活动办法及相关规范请至台南旅游网:https://www.twtainan.net/或「台南旅游」脸书粉丝团:https://www.facebook.com/traveltainan查询,或电洽06-6353226 潘先生 (平日)。
本活动办法修改历程:106年11月14日修订第十条活动规范第2点之(2)及新增第2点之(3),并删除同条第4点及第6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