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现‧台南」摄影比赛得奖通知
发布:2017-12-04
2739
讯息内容
敬请「花现‧台南」摄影比赛作品得奖者於106年12月12日前填写「领据」後,备妥「领据正本」及得奖人「存摺影本」以信件方式寄送或亲送至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请注明「花现‧台南」摄影比赛),俾利办理後续颁发奖金及奖状作业。
- 为避免冒领情事发生,请各得奖人於领据下方注明原得奖作品填写之联络电话及e-mail,俾利核对身份,若因无法辨识或无注明…等无法确认身份者,则俟确认身份後再行发放奖金及奖状。
- 本奖金仅限於得奖者本人领奖,并得依税法规定办理扣缴。相关文件应由得奖者本人亲自签属,严禁亲友代为签属或领奖,如涉相关法律问题则由签署人自行负责,并须负责赔偿机关所有损失。
- 俟本局行政程序处理完结後,奖状将以邮寄方式寄出(亦可於上班时间亲领,请先告知),寄送地址为报名表或领据上填写之地址,如需更改寄送地址,请於领据空白处明显标注,奖金以电汇方式至所提供之存摺影本帐号(本局不负因寄送而延伸之相关责任)。
- 本案所蒐集之个人资料仅用於本案核对身份、发放奖金及奖状…等相关行政事项之用途。
- 得奖名单及相关表格档案可迳至台南旅游网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