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企业团体福委会员工旅游奖励优惠计画【本案额满,暂停受理申请】
发布: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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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111年企业团体福委会员工旅游奖励优惠计画
作业规定
【因申请案件踊跃,经费额度已用罄,暂停受理申请。】
一、计画目的:为推广台南观光产业,宣传台南业者安全观光旅游环境塑造果效,体验台南沿海生态奇景,强化旅游质量与游客记忆,计画推出「111年企业团体福委会员工旅游奖励优惠计画」。期吸引全国各大企业福利委员会选择台南为企业旅游之目的地,并鼓励企业所委托之旅行社於行程中规划导入台南游程,以此扩大台南观光及周边产业,提升产值目标,带动国旅市场新契机。
二、主办单位: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三、补助期间: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之团体行程,如受理申请额度已达上限,本案即停止受理申请。
四、补助对象:公司企业团体福委会等自办或委托国内合法设立旅行社代办之15人以上旅游团,其规划之专案行程应先经本局审查後始符合本案补助。
五、补助项目及额度
行程至少需住宿台南合法旅宿一晚以上,且必须符合下列项目至少一项以上,依据符合之项目申请。
(一)至台南市WTTC认证之观光工厂、景点旅游,补助指定消费项目或门票每人新台币100元,正面表列如下。
类别 | 所在行政区 | 业者名称 |
台南市观光工厂 | 後壁 | 卡多良食故事馆 |
六甲 | 兰都观光工厂 | |
官田 | 天一中药生活化园区 | |
佳里 | 国王家族羽绒服饰观光工厂 | |
新化 | 瓜瓜园地瓜生态故事馆 | |
永康 | 立康中草药产业文化馆 | |
台南市观光工厂 | 仁德 | 虹泰水凝胶世界 |
仁德 | 台南˙家具产业博物馆 | |
仁德 | 奇美食品幸福工厂 | |
仁德 | 台钜美妆观光工厂 | |
归仁 | 万国通路创意观光工厂 | |
南区 | 黑桥牌香肠博物馆 | |
南区 | 新百禄燕窝观光工厂 | |
风景园区 | 新化 | 虎头埤风景区 |
楠西 | 龟丹温泉体验池 | |
柳营 | 德元埤荷兰村 | |
官田 | 葫芦埤自然公园 | |
南区 | 黄金海岸廊带公园(含方舟) | |
文化场所 | 安平 | 台南安平 – 夕游出张所 |
(二)至台南市WTTC认证风景园区、休闲农业及观光游乐业、博物馆文化场所旅游,补助每人门票费新台币100元,正面表列如下。
类别 | 所在行政区 | 业者名称 |
风景园区 | 北门 | 双春滨海游憩区 |
官田 | 乌山头水库风景区 | |
休闲农场及观光游乐业 | 官田 | 台南鸭庄休闲农场 |
柳营 | 南元休闲农场 | |
学甲 | 顽皮世界 | |
大内 | 走马濑农场 | |
博物馆及文化场所 | 仁德 | 奇美博物馆 |
仁德 | 十鼓仁糖文创园区 | |
安南 |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
(三)至台南市休闲体育运动推广地点进行指定消费项目,补助住宿费每人新台币200元,正面表列如下。
类别 | 所在行政区 | 业者名称 |
观光游乐业 | 柳营 | 柳营运动靶场(射击) |
(四)至台南市搭乘游船体验台南观光及生态之旅,补助交通费每人新台币100元,正面表列如下。
类别 | 所在行政区 | 业者名称 |
船舶运具 | 七股 | 龙海号、龙山号、永顺号 |
安南 | 台江观光船、四草绿色隧道 | |
安平 | 安平游港游运河 |
六、本案行程审查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本案需至少住宿於台南一晚,且出团人数达15人以上,始符合辅助要件。每企业员工申请总金额以新台币400元为上限。
(二)住宿需安排於本市境内合法取得执照或登记之观光旅馆、旅馆、民宿,并使用合法之交通工具。
(三)公司企业团体福委会或其他委托旅行社所提行程应於出团日至少15日历天前经本局审核(行程审核暨出团申请表如附件一),通过後受理单位将核发核准代码以为日後请款核销使用,如受理申请额度已达上限时,本案即停止受理申请。
(四)公司企业团体福委会或其委托旅行社应依核准行程内容、人数确实执行,如需调整,需向本局报备。
(五)预估出团人数与实际出团人数相差逾10%者,本局得拒绝该企业团体後续出团之申请。
(六)本计画不得与中央及地方政府之其他补助计画(方案)重复申请。
(七)公司企业团体福委会或其委托旅行社所提之行程规划与行程中,务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公告宣布之疫情相关管制规定。若有违反相关管制规定之情事,本局得随时终止已核准之奖励内容。
七、核销方式
(一)各团应於行程完竣1个月内检附下列文件(若为12月出团须於111年12月31日前),以亲送或挂号邮寄方式至本局进行审核(寄送地址:台南市安平区永华路二段6号10楼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旅游服务科),并依受理日期为审查先後顺序;资料无缺漏及错误後始得办理经费核拨事宜。
(二)申请本奖励拨付文件:
1.补助款拨付申请表(附件二)
2.行程表(须附上企业旅游期间各补助项目之旅游照片为佐证资料)
3.旅行团责任保险单(证明书)
4.本市旅宿业者认可核章之旅客名单(含旅客身分证字号及通讯电话)
5.租用车辆行照影本,须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盖受奖助单位大小章。
6.总经费支出明细表(附件三)
7.交通费、门票费、住宿费及消费发票之原始凭证(正本)
8.领据(附件四)
9.切结书(附件五)
10.金融机构存摺封面影本
11.国内旅游定型化契约合约影本,并於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载明:该次出团共 人、甲方员工(投保甲方劳工保险) 人、家眷 人。
https://www.ey.gov.tw/Page/AABD2F12D8A6D561/4d2652e9-992b-419a-ae59-35580932ea08
(三)前项原始凭证应以正本核销,不得以影本或代收转付收据代替。申请未依规定程序或未检附应备文件,本局得不予受理;经审查如需补正或相关文件资料、凭证认有疑义者,本局得要求限期补正、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能补正、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经审查与本计画规定不符者,本局得不予补助,迳予驳回补助申请。
(四)逾第一项规定期限提出申请者(以邮戳为凭),得不予受理。但有前项之情形,再提出申请者,视为以依第一项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如逾通知翌日起算15个工作天者(以邮戳为凭),不予受理。
(五)本局保有最终修改、变更、活动解释之权利。
八、备注
(一)申请人填妥「行程审核暨出团申请表」(附件一)後,於出团日15个日历天前传送到下列信箱办理申请程序。电子信箱:tainan8103@gmail.com
(二)接获回信後,始完成申请程序,审核结果另行通知。
(三)如有需要,需配合提供该次出团之企业团体员工名单,以供审核。
(四)审核通过後,申请人应於出团前提供旅客团体保险名单至机关备查。
(五)本方案实施期限为111年12月31日前或额满为止,机关保留活动相关解释、变更及终止之权利。
本案联络窗口:(06)2991111#8103 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