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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媒体报导有关「森山市集」 澄清与说明稿

发布: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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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有关媒体报导接获民众陈情「森山市集」乙事,观光旅游局回应如下:

一、市府为推广2019年开放的南美馆2馆,特别於该年以「南美馆2馆创意集客活动」对外招标,委托专业厂商举办行销活动,第一年即由老台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得标,并由该公司提出办理「森山市集」之活动规划与相关内容,因成效良好,4年来「南美馆2馆创意集客活动」标案均由该公司得标,并赓续以森山市集作为活动名称。

二、观光旅游局日前於112年6月5日接获有关森山市集活动使用之疑义後,即主动积极处理,立即比对历年合约有无相关规范,以厘清相关权利义务归属。经查於2019当年的合约规范,活动衍生的智慧财产权(「森山市集」)属观光旅游局所有。

三、112年6月6日行文厂商,并经厂商112年6月6日函覆:「参与活动标案皆以厂商公司名称参与投标、签约及执行,并无以森山市集投标之案件,森山市集系作为该公司团队承办类此活动之经验与实绩。以上说明若有不实,愿负相关法律责任」。

四、另本局发现,厂商有以「森山市集」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申请商标注册,因活动首年(2019年)合约已载明因活动衍生之智慧财产权归属本局,故本局续於112年6月7日再行文厂商说明,并经厂商112年6月8日函覆已於112年6月8日以书面向智慧财产局表示抛弃商标权,该书面意思表示到达智慧财产局之日起消灭,以避免衍生後续不必要的侵权疑义。

五、本案尚未有相关权益受损之情事发生,观旅局未来与厂商的合作将强化智财法令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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