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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旅游局辅导特定住宿场所业者 强化台南旅宿服务能量

发布: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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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特定住宿对象申请旅馆业登记」会议

讯息内容

发展观光条例订有特定对象住宿场所须申办旅馆登记之过渡期将於114年2月3日届满,台南市政府观旅局为保障住客安全与权益,并提升本市旅宿客房数以因应旅客之住宿需求,今(31)日由观光旅游局邀集特定住宿场所之业者召开辅导会议,鼓励其申设旅馆。

市长黄伟哲表示,台南400将有台湾灯会、国际兰展、台湾设计展…等系列活动,届时台南旅游住宿需求将拉到最高,且特定对象住宿场所过渡期将於114年2月3日届满,为满足旅客的住宿需求,责成观光旅游局积极辅导原特定对象住宿场所转型取得旅馆登记证,让来台南的旅客有更多住宿选择。

观光旅游局林国华局长表示,本市至今已辅导台南市农会走马濑农场欧式旅馆、南元休闲农场湖上渡假村、人与山旅宿、塔木德酒店-台南馆、台南市农会走马濑农场渡假木屋、大坑休闲农场及走马濑农场兰花会馆等7家取得旅馆登记证,提供555间客房。近期将送件申请的有成大会馆、剑桥南商教师会館、台南市南门勞工育樂中心、关子嶺勞工育樂中心及救国团曾文青年活动中心,预计将新增316间客房。

台南市政府重视住客安全与权益保障,且市府团队自发展观光条例104年修法後,持续辅导相关业者合法纳管,并已多次举办「台南市特定对象住宿业者辅导说明会」,近日因10年缓冲期将届,市府观旅局再次邀请有收费或有意愿申请设立之业者共同召开会议,以了解其登记的意愿、申请进度、困难处,以及给予相关业务辅导与说明。

观旅局表示,特定住宿对象场所如经评估无意愿或无法符合旅馆相关规定,过渡缓冲期限届满後,必须停止经营住宿业务,转型其他适法的经营项目,避免因未取得旅馆业登记仍持续经营或刊登营业广告讯息等违反发展观光条例规定之情事而遭受处罚。另过渡缓冲期限届满後将结束营业者,须一并注意消费者保护事项,应在适当期间内公告讯息、配合下架广告及网路订房等,避免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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