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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苏拉台风灾害应变中心公告台风警戒区域

发布: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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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台南市政府为避免民众於苏拉台风期间前往沿海、溪流、山区进行登山、钓鱼、戏水、观浪、溯溪等活动,导致生命危害,因此依据灾害防救法规定,於101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起,划定本市辖区「海岸线、临海、溯溪、土石流地区及渔港泊地等危害警戒区域范围」,执行限制或禁止人民进入,并执行民众劝离危险区域作业,相关管制作业至中央气象局公告本市脱离苏拉台风警戒区域後撤除。台风来袭期间,仍请民众慎防豪雨及强阵风,注意自身安全。 发稿人:台南市政府消防局 科员辛国玮 2975119-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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