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台南輕旅‧自由自遊》旅行遊程徵件得獎通知
發佈: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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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敬請2017《台南輕旅‧自由自遊》旅行遊程徵件投稿作品得獎者於106年9月15日前填寫「領據」後,備妥「領據正本」及得獎人「存摺影本」以信件方式寄送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請註明2017《台南輕旅‧自由自遊》旅行遊程徵件),俾利辦理後續頒發獎金及獎狀作業。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 得獎作者均可獲得由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頒發之獎狀,其獎狀得獎
作者姓名及寄送地均以原投稿時所填列之資料為寄送對象(處), 如需修改請於106年9月15日前聯繫本案連絡人。 - 為避免冒領情事發生,請得獎人於領據下方註明原得獎作品填寫之聯
絡電話及e-mail,俾利核對身份,若因無法辨識或無註明…等 無法確認身份者,則俟確認身份後再行發放獎金及獎狀。 - 本獎金僅限於得獎者本人領獎,並得依稅法規定辦理扣繳。相關文件
應由得獎者本人親自簽屬,嚴禁親友代為簽屬或領獎,如涉相關法律 問題則由簽署人自行負責,並須負責賠償機關所有損失。如為多人共 同投稿,應由共同作者同意並簽屬共同作者代表同意書後,推派一名 代表領獎及簽署相關資料。 - 俟本局行政程序處理完結後,獎狀將以郵寄方式寄出(亦可於上班時
間親領,請先告知),寄送地址為報名表或領據上填寫之地址, 如需更改寄送地址,請於領據空白處明顯標註,獎金以電匯方式至所 提供之存摺影本帳號(本局不負因寄送而延伸之相關責任)。 - 本案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案核對身份、發放獎金及獎狀…等相
關行政事項之用途。 - 得獎名單及相關表格檔案可逕至台南旅遊網查詢下載。
- 本獎金僅限於得獎者本人領獎,並得依稅法規定辦理扣繳。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