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期住宿:
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將可辦理退費(扣手續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天災延期:
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各縣市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將可辦理延期住宿,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取消訂房:
前十五天全額退費,十五天內依觀光局規定扣成數,當日恕不退訂。
■ 本民宿訂金之收取,依照觀光局頒佈《定型化契約》規定,
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
旅客於住宿日前2-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
旅客於住宿日前4-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
旅客於住宿日前7-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
旅客於住宿日前10-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含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或可延期半年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