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運河遊河BOT案,不影響運河舉辦龍舟競賽
發佈:201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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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27中華日報報導運河遊河BOT案恐排擠龍舟競賽乙節,觀光旅遊局說明如下: 市府為活化台南運河,提供市民多樣性水域休憩活動,因此推動運河遊河BOT案,計畫內容主要為鼓勵民間投資遊船,發展台南運河水上觀光。而對於舊有運河各式遊憩活動,亦一併納入整體運河使用之考量。例如已有多年歷史的龍舟競賽或西式划船、獨木舟等,均納入本案規劃範圍。 為避免台南運河遊河損及公眾公使用權益,觀光旅遊局已於政策公告內容特別載明,投資廠商之航線與航行範圍須經市府核定;廠商所取得觀光船之營運許可為非專屬營運權,藉以保障運河水域公共使用之可能。爾後廠商亦須配合市府於台南運河範圍內辦理之各項活動或工程需求,彈性調整營運班次與航線。觀光旅遊局表示,即使台南運河採BOT方式由民間經營,台南運河水域原有之可及性、公共性仍舊沒有改變,未來各式各樣的水域遊憩活動,將提供市民更多元的遊憩選擇。 (新聞聯絡人:觀光旅遊局 林先生 06-6356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