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 定位點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澄清稿(102.04.03)

發佈:2013-04-03

2137

訊息內容

有關臺南市議會第1屆第5次定期大會侯澄財議員質詢將軍溪堤案路燈及道路植栽部分,本局說明如下: 一、針對道路植栽雜亂部分已於100年5月2日權責分工係由工務局公共工程處公園管理二科辦理後續維護管理,另本局於101年11月15日路燈設施移交現勘會後,正式由公園管理二科續行植栽管理維護之責,避免環境雜亂。 二、另針對堤岸路燈部分,本局於101年11月15日路燈設施移交公所管理,有涉及工程保固權責仍予協助,承包商已備料完畢及目前刻正進行檢修,本局加強要求廠商下週前損壞燈具更換作業並針對全路段管線進行檢測,以維使用安全。
返回頁面頂端
瀏覽器版本過舊。 Firefox(另開視窗)IE11(另開視窗)Chrome(另開視窗)Safari(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