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學甲之美攝影比賽將於4/15截止收件囉,各位熱愛攝影的朋友,趕快把握最後時間輸出你最滿意的學甲之美照片吧!
發佈: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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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一、比賽主題 1.學甲區蜀葵賞花景點風光(03/01學甲蜀葵節-光華里辦公處) *最佳賞花期程2/15-3/31 2.慈濟宮上白礁活動(4/10) 3.學甲區景點風光 二、舉辦單位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輔導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主辦單位:學甲區公所 協辦單位:台南市攝影學會 二、比賽時程 收件截止日期:2014/4/15下午5:00。 獲獎公佈:2014/4/22於臺南市學甲區公所網站公告,網址如下:http://web2.tainan.gov.tw/Syuejia/。 頒獎日期:2014/西瓜節活動(約於4月下旬或5月初)再另行通知得獎者。 三、作品規格 一律以8×12吋之彩色照片繳交,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電腦合成、參加作品 張數不限。(需提供像素1000萬以上、解析度300dpi之JPG檔) 四、交件辦法 郵寄繳件:填妥報名表後,貼於作品背面連同作品電子檔光碟掛號郵寄至726台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學甲區公所「學甲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現場繳件:填妥報名表後,貼於作品背面連同作品電子檔光碟送至學甲區公所服務台。(台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五、評審:委由台南市攝影學會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 六、比賽獎項 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座一座。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及獎座一座。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及獎座一座。 佳作獎3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及獎座一座。 入選獎10名:紀念品及獎座一座。 七、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2.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3.參賽作品其原始底片及檔案之著作權全部歸屬學甲區公所所有,參賽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學甲區公所保有修改、複製、使用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數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權利,均不另計酬。 4.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5.每位參賽人得獎作品(前三名)限得一件。 6.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