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觀光自行車 2月11日正式收費
發佈:2015-02-09
3208
訊息內容
臺南市政府為推廣民眾搭乘大眾運輸,落實低碳城市政策,在整體規劃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之前,由觀光旅遊局103年2月先於安平區試辦觀光自行車租賃系統,經過試營運期間的免費體驗後,該系統將自今(104)年2月11日正式採收費方式上路。 觀光旅遊局局長王時思表示,安平每逢假日人潮眾多,是推廣低碳旅遊的重點區域,安平觀光自行車租賃系統於103年2月推出以來,一方面宣導訪客騎乘自行車逛小城的習慣,一方面測試設備及系統之運作,並收集民眾使用意見,藉以了解系統運作及使用者實際需求。經測試,系統所有功能已穩定順利運轉,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系統將自2月11日(三)起開始正式收費營運,提供60輛自行車供遊客使用,收費標準及租借規則如下: 1. 租借時間及費率:每輛每次新臺幣一百元,並應於翌日零時前歸還;逾時歸還者,依原費率加計費用。提供一卡租借多台的自行車租借服務。 2. 付費方式:一卡通、信用卡、悠遊卡或其他經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指定之方式。 3. 認證方式:租賃資訊站採手機號碼認證,請備妥手機。 相關租借問題可撥打服務專線:0988-865215 或洽詢安平旅遊服務中心(06)228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