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南市安平港遊憩碼頭建築物1樓飲食空間」公開標租,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佈:20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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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依據:依據「臺南市市有房地短期出租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1.標租基地之標示、面積、使用分區、當期公告地價、2年租金及備註事項詳如公告清冊。 2.租賃方式:按2年出租。 3.租賃期間:自機關正式通知起算2年期滿為止。 4.租金繳納方式:由機關開立收入繳款書供得標廠商繳納款項,於訂約時一次付清,並提供憑單供機關存查。 5.土地及建物使用:應依「安平港遊憩碼頭建築物1樓飲食空間出租說明書」使用土地及建物。 6.投標標的由投標人逕至現場參觀。 7.領取投標標單、租賃契約、外標封、標單、租賃契約、外標封(外標封請自行貼於信封上)、公告清冊、委託代理授權書、投標須知及出租說明書之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04年11月3日止,逕自本府觀光旅遊局官網下載,或於辦公時間向本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6樓觀光旅遊局風景區管理科索取。 8.投標方式及日期:民國104年11月3日下午17:30分以前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秘書室(民治市政中心)。 9.開標時間及地點:104年11月4日上午10時在本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8樓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個上午同時間同地點開標。 10.其開(決)標方式等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出租說明書及租賃契約書。 11.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觀光旅遊局公告欄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