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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損可至區公所填寫「災害緊急通報單」(即日起至105年2月19日前)

發佈:20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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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若因0206地震導致房屋受損,
請於105年2月19日前至各區公所填寫「災害緊急通報單」,
該通報單將由區公所轉送至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工務局將擇期請土木技師前往現場勘查,
評估是否可以繼續居住。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06-6322231#6386薛先生或至各區公所詢問。


詳細資訊請點此連結:地震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通報,延長至2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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