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針對台南市審計處對黃金海岸船屋活化案澄清說明
發佈:2016-08-15
2304
訊息內容
1.本局自100年2月15日接管黃金海岸船屋後,陸續成立旅遊服務中心及現地管理辦公室。考量活化政策尚未確定,為避免投入大量經費修繕造成浪費公帑,第一階段僅就基本管理維護進行必要支出。
2.船屋前於101年12月政策公告,有「華友聯休憩事業」1家提案,經委員會於102年9月審議認不符市府政策所需,未達甄審標準審查決議不通過;再於103年2~5月2次政策公告無人提案;103年7月第4次公告始有「寬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案,經初步審核會議、再審核會議通過提案,並於104年9~10月公開徵求其他民間投資人,惟104年10月5日原提案人寬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函知「停止後續投資作業」,經104年10月5日、10月8日、10月19日、10月29日、11月2日、11月5日、11月11日及11月26日多次與原提案人接洽,仍明確表達退場意願,招商作業雖經本局積極招商及協助辦理審查,亦遭遇困難,未能完成,故於105年6月6日簽准以政府採購法辦理後續招商事宜。
3.本局刻正辦理「黃金海岸船屋變更使用執照及空間環境改造工程」,並於105年5月10日召開基本設計審查會議,經修正設計圖說後提送至本府工務局審查後已取得變更使用執照許可函,並依審查後之圖說辦理製作細部設計相關作業。目前細部設計修正中,另併同使照變更工程籌備相關招商作業,後續將積極接洽潛在業者,期引進廠商進駐活化,促進黃金海岸觀光發展。
2.船屋前於101年12月政策公告,有「華友聯休憩事業」1家提案,經委員會於102年9月審議認不符市府政策所需,未達甄審標準審查決議不通過;再於103年2~5月2次政策公告無人提案;103年7月第4次公告始有「寬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案,經初步審核會議、再審核會議通過提案,並於104年9~10月公開徵求其他民間投資人,惟104年10月5日原提案人寬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函知「停止後續投資作業」,經104年10月5日、10月8日、10月19日、10月29日、11月2日、11月5日、11月11日及11月26日多次與原提案人接洽,仍明確表達退場意願,招商作業雖經本局積極招商及協助辦理審查,亦遭遇困難,未能完成,故於105年6月6日簽准以政府採購法辦理後續招商事宜。
3.本局刻正辦理「黃金海岸船屋變更使用執照及空間環境改造工程」,並於105年5月10日召開基本設計審查會議,經修正設計圖說後提送至本府工務局審查後已取得變更使用執照許可函,並依審查後之圖說辦理製作細部設計相關作業。目前細部設計修正中,另併同使照變更工程籌備相關招商作業,後續將積極接洽潛在業者,期引進廠商進駐活化,促進黃金海岸觀光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