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民宿申設諮詢暨收件窗口服務通知
發佈: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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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自獲交通部核定「臺南觀光地區指定案」,成為全國第一個法定公告觀光地區後,使得雙城觀光地區內之民宿合法化有法可循,同時配合去年底民宿管理辦法第三條增訂第一項第二款第8目「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之規定,市府即召集府內相關局處召開跨局處研商會議,訂定臺南市得設民宿之具有人文或歷史風貌區域的認定基準,增加得設民宿之地區包括市府文化局依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劃定公告之歷史街區,及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內,其細部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載明得設置民宿之區域,均可依法申請設立民宿。
本府自106年開始受理觀光地區民宿登記迄今,已核准171家民宿取得登記證合法經營,本市觀光地區民宿多隱身於具古都歷史文化氛圍之巷弄裡,其獨具特色富含文化創意之空間,吸引許多國內外遊客前來臺南尋幽訪勝,使臺南民宿成為臺灣獨具首府特色的民宿品牌,於社群網路廣受遊客推薦,而臺南民宿業者也本於府城人的驕傲,用心規劃特色主題且創意十足的活動,充分展現臺南人熱情好客的主人精神,成功擔任本市觀光代言人,讓遊客藉而深入體驗臺南的日常生活與美味小吃,更加認識這個舒適且饒富內涵的美麗城市。
觀光地區劃定後,本府觀光旅遊局積極輔導有意經營民宿之潛在業者申請民宿設立登記,且為提升案件辦理效率,於106年起開設「民宿申設諮詢暨收件窗口」,累計服務1,811人次,收件206件,核准171家民宿設立登記,迄今申設諮詢仍十分踴躍,顯示本市觀光產業前景依舊看好,鑑於本項服務措施獲得民眾一致好評,觀光旅遊局自108年1月8日起每週二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於市府永華市政中心一樓「市民服務中心」提供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