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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旅客安全 臺南旅宿訂發生確診足跡防疫清消處理原則

發佈: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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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旅宿業發生確診足跡防疫清消處理原則

訊息內容

國內疫情二級警戒延長持續到9月6日,目前疫情持續穩定改善,也逐步開放旅遊及各類場所相關活動。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雖然已連續60天「+0」了,但面對未來人潮的快速移動,確診足跡的發生可能為日後防疫新日常,應加強防疫及人員防護措施。

旅館及民宿發生確診足跡時之相關處理作業,過去因個案情形差異不一,中央原則尊重各地方政府權責,由衛生單位視疫調情形判斷予以處置,但旅宿業者希望更進一步能有ㄧ個遵循原則,以便能第一時間因應避免防疫破口。因此,為保障從業人員建立旅客安全信心,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特別邀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臺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臺南市直轄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及臺南民宿文化發展協會討論,針對旅宿業訂定確診足跡防疫清消處理原則以為因應。

臺南市旅宿業確診足跡防疫清消處理原則係參照中央之「COVID-19因應指引:防疫旅宿設置及管理」,章節伍、環境清潔及廢棄物清理之第八點規定。旅宿業者於接獲確診足跡通知後,該房間應立即停業,靜置至少24小時後,人員應穿戴完善個人防護裝備(手套、N95口罩、防水圍裙、護目鏡或面罩)進行清消作業,於清消完成後重新開放入住,公共區域動線亦須完成清消後重新開放。業者須全力配合資料提供來協助市府疫調工作順利快速,倘不幸發生員工確診,該旅宿業全館應至少停業1天,執行全館清消作業。另外防疫旅館部分,亦仍依上開指引確實辦理清消作業。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長郭貞慧局表示,未來勢必會與病毒共存生活,旅宿業者應要建立防疫新日常的認知。目前二級警戒期仍有風險,面對一般住客退房後,建議要提高清消防疫層級,房間先靜置至少3小時再著防護裝備進行清潔消毒,防範下組住客馬上接續進房,產生傳染風險,也可避免清潔人員馬上曝露在高風險環境。發生確診足跡到通知常存有時間差,積極建立防患意識提高自我保護,才能充份保障自身員工及住宿旅客安全。上開原則將召開業者線上會議說明,會議時間: 110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16時至下午17時,會議連結會透過公(協)會及旅宿業登記電子郵件發送,敬邀旅宿業者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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