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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確診者與居隔者切勿以旅宿當作隔離處所,避免造成防疫破口

發佈: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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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旅館稽查畫面

訊息內容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近期接獲有旅宿業者通報有疑似確診者或居家隔離者隱瞞確診及居隔身份投宿旅宿業,在此呼籲民眾不要有此行為,避免造成防疫破口且違反防疫法令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持續修正確診居家照護及居隔措施內容,COVID-19 確診個案符合一人一室即能在自家進行居家照護或至集中檢疫所隔離;若為確診個案的密切接觸之居隔者,可遵循一人一室之條件進行隔離或到防疫旅宿進行隔離。若民眾居家條件無法符合一人一室,請與本市衛生局防疫專線06-2880180或2880115聯繫並尋求協助。依據嚴重特殊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市長黃偉哲表示,為執行 COVID-19 居家照護分流收治原則,確診者及居家隔離者請遵守一人一室環境條件規定,且要佩戴好口罩、勤洗手,避免與同住者共餐,接觸時應有適當防護措施,發揮高水準公民素養,共同配合防疫措施,強化本市防疫競爭力。

觀光旅遊局郭貞慧局長呼籲,若確診及居隔者家中環境無符合條件,確診者將由本府衛生局協調安排入住集中檢疫所,居隔者將協調安排入住到防疫旅宿;請本市旅宿業者,若遇到長住客請予以主動關懷,如發現有違反防疫規定者,立即通報衛生局處理,避免發生收住確診者及居家隔離而造成防疫破口。另提醒民眾,現行規定防疫旅宿是提供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入住進行隔離,而確診者是要入住集中檢疫所,請民眾共同配合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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