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 定位點

消防法修正條文三讀 營業場所違反消防安全將可直接裁罰 觀旅局提醒旅宿業落實消防及公共安全

發佈:2023-07-19

938

嘉宜旅館

訊息內容

有鑑於近年國內外發生多起重大傷亡火災事件,為全面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立法院日前完成消防法修正三讀,也是消防法公布施行後最大幅度的調整。市府觀光旅遊局特別提醒旅宿業者,多項修正條文與旅宿業經營息息相關,務必確實遵守及加強自主管理,共同確保旅客及公共安全。

市長黃偉哲指出,臺南近年成為旅客首選旅遊目的地,旅客絡繹不絕,也鍾愛留宿臺南,因此保障旅客住宿及公共安全一向都是市府團隊施政的重點。黃偉哲市長特別指示市府觀光旅遊局、消防局、警察局、工務局及衛生局等機關針對轄內合法旅宿業每年度都要聯合稽查至少1次,查有違反規定部分均依規裁處。相關執行成果在歷年中央旅宿業務考核都獲得考核委員高度肯定,也讓臺南市政府自108年起連續4年度榮獲旅宿業務考核特優等。然而,消防安全不只是政府機關的業務職責,旅宿業更應該以最嚴謹最慎重的態度落實維護及自主檢查工作,以保障旅客住宿及公共安全。

觀光旅遊局林國華代理局長說,立法院在今(112)年5月底完成消防法修正條文三讀,對於旅宿業經營影響甚大,也呼籲旅宿業者要注意法規變動,積極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及設備維護。林國華代理局長進一步指出,過去營業場所的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發現故障或有缺失時,消防局會請其限期改善,未依限改善才會裁罰;但是消防法修正條文第37條規定,只要檢查發現缺失消防局就能直接開罰,且罰鍰額度從現行新臺幣6千元至5萬元,大幅提高為2萬元至30萬元,旅宿業尤應加強自主檢查。另外,由於民宿多為小規模經營,法規並未要求設置專責消防管理人員,林國華代理局長建議民宿經營者可在每年生日時,全面檢視民宿內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緊急照明燈是否正常運作,也同時檢查滅火器藥粉是否過期需重新填充,並隨時確保旅客避難動線暢通,透過落實自主檢查強化旅客住宿及公共安全。林國華代理局長也再次提醒旅客,市府團隊定期稽查合法旅館及民宿,選擇入住合法業者安全、安心有保障,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臺灣旅宿網」或市府「臺南旅遊網」查詢合法旅宿名單。

相關連結

相關照片

返回頁面頂端
瀏覽器版本過舊。 Firefox(另開視窗)IE11(另開視窗)Chrome(另開視窗)Safari(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