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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觀旅局召開線上說明會 解析及釋疑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措施

發佈: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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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期程

訊息內容

為配合國際減塑趨勢,從源頭有效減少廢棄物,環境部(前身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112年7月17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114年起將限制所有住宿業均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之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同時也不得陳列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等個人衛生用品提供消費者自由取用。而臺南市政府現也正進行「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的法制化作業,草案規定旅宿業由自治條例生效日起不得免費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並且自115年起將不得再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無論是否付費取得均不得提供)。由於自治條例規範更為落實減廢減塑,為協助旅宿業更為理解規定內容並及早因應管制措施,市府觀光旅遊局23日召開線上說明會,詳盡說明中央及自治條例草案的規定內容,亦請市府環境保護局線上協助釋疑。

市長黃偉哲指出,市府長期以來宣導垃圾分類及減量,部分行政區的垃圾清運由週收6日減為週日4日已實施多年,積極鼓勵市民落實資源回收達成垃圾減量。而臺南市近期旅宿業住用率表現亮眼,相對也產出大量廢棄物,面對未來趨勢勢必朝向永續旅遊,唯有從源頭著手,旅宿業與旅客共同響應落實,才能真正減廢減塑。針對中央訂定一次用旅宿用品的管制措施,黃偉哲市長責成市府觀光旅遊局及環境保護局等機關加強向旅宿業及旅客宣導。市府也正進行「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的法制化作業,草案的規範將比中央公告的管制措施更為落實,期盼旅宿業和旅客為環境與永續發展共盡心力。

觀光旅遊局林國華表示,環境部於112年7月17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旅宿業及其他住宿業自114年1月1日起不得以小於180毫升容器提供4小瓶(即洗髮精、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等4類),而6小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亦不得提供自由取用。市府已在第一時間轉知中央公告的規範內容,並透過本次線上說明會加強向旅宿業宣導。

至於旅宿業者非常關心「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市府觀光旅遊局特別在線上說明會中說明草案的規範內容及立法進度。林國華局長進一步說明,自治條例將自生效日起限制旅宿業不得免費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包含梳子、牙刷、刮鬍刀等6小品,以及小於180毫升的洗髮精、沐浴乳等4小瓶),且應提供消費者自備非一次用旅宿用品的優惠方案。另外自治條例也規定自115年1月1日起無論是否付費均不得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
林國華局長補充說,由於自治條例的規範相對中央公告措施更為落實減廢減塑,實施期程與部分規定也有所差異,本市線上說明會也邀請市府環境保護局與會,及時回應旅宿業者的提問。這次說明會資料也將公告於觀光旅遊局行政服務網,敬請旅宿業下載運用。觀光旅遊局持續密切掌握自治條例的立法進度,呼籲旅宿業者及早規劃因應措施,觀光旅遊局團隊將和各位旅宿業者共同為永續觀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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